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聊聊云购与聊胜一筹商城
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以及贯彻落实《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重点联系单位(电商平台)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市监知保函〔2020〕278号)的要求,制定本保护规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发生在聊聊云购与聊胜一筹商城
电商平台(以下简称本电商平台)内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
第二条 本电商平台成立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负责受理并处理知识产权权利人与入驻平台的经营商户之间的涉嫌知识产权侵权投诉纠纷。
第三条 投诉人(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可通过本电商平台设立的知识产权纠纷投诉平台进行投诉。
第四条 涉嫌知识产权侵权的投诉应有明确的投诉请求、具体事实和理由。
第五条 本电商平台管理方收到投诉后,应当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并及时通知平台内经营商户。
第六条 本电商平台内经营商户接到通知后,可以向本电子商务平台管理方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
第七条 本电子商务平台管理方接到声明后,应当将该声明转送投诉人,并告知其可以请求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本电子商务平台管理方在转送声明到达知识产权权利人后十五日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请求处理或者起诉通知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
第八条 为有效维护本电子商务平台内商户的合法权益,也避免投诉人因投诉错误造成平台内经营商户损害而承担民事责任,本电子商务平台管理方在收到投诉人专利侵权投诉后,在征得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可委托中国(山东)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聊城分中心出具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意见书后,决定是否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或推荐双方以仲裁、调解方式解决侵权纠纷。
第九条 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本电子商务平台委托中国(山东)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聊城分中心出具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意见书的,应要求投诉人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
第十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归聊聊云购与聊胜一筹商城电子商务平台。
聊聊云购与聊胜一筹商城电子商务平台管理方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