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对入驻经营者的要求和规范
聊聊云购与聊胜一筹线上平台对入驻经营者的要求和规范
针对我司所属电子商务平台“聊聊云购与聊胜一筹”线上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为规范平台内经营秩序,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依据《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平台入驻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要求和规范修订如下:
一、 市场主体登记要求
1. 参与平台入驻经营的各主体,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入驻申请,平台不予审核通过。
2. 除外情形: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可免予登记。但经营者应当向平台提交真实、准确的个人身份信息及经营相关说明材料。
二、 商品与服务质量规范
1. 入驻经营者所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
2. 平台对经营者上架的商品和服务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和不定期抽检。对不符合规定的商品或服务,平台有权立即下架;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平台有权清退入驻经营者。
3. 入驻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商品质量自检制度,确保商品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产品等违规商品。
三、 合同履行与民事责任
1. 入驻经营者应当全面履行与消费者订立的合同,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若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根据消费者实际损失进行足额赔偿。
2. 针对上述违约或侵权行为,平台有权视情节轻重对经营者采取经济处罚、暂停店铺运营、关闭店铺等措施。处罚结果将在平台公示。
四、 信息公示义务
1. 入驻经营者必须在其平台店铺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以下信息:
(1) 营业执照信息;
(2) 与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
(3)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应当公示相应说明材料。
2. 上述公示信息发生变更的,经营者应当在变更完成后3 个工作日内更新店铺公示内容。
3. 对于未按要求公示或更新信息的入驻经营者,平台可采取书面警告、暂停店铺运营、品牌清退等方式进行处罚。
五、 商品信息披露与禁止虚假宣传
1. 入驻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商品信息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名称、规格、产地、成分、价格、售后服务等关键内容。
2. 严禁入驻经营者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炒信、误导性展示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3. 对于违反本条款的入驻经营者,平台可采取书面警告、暂停店铺运营、品牌清退等方式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六、 个性化推荐与广告合规要求
1. 入驻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时,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 入驻经营者向消费者发送广告的,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发送垃圾广告、虚假广告,不得在广告中含有误导性内容。
3. 对于违规操作的入驻经营者,平台将处以5 万至 10 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同时暂停店铺运营或清退。
七、 搭售行为规范
1. 入驻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清晰标注搭售内容、价格及取消搭售的选项。
2. 严禁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设置为默认同意选项,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搭售商品或服务。
3. 对于违规操作的入驻经营者,平台将处以5 万至 20 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同时暂停店铺运营或清退。
八、 发票开具义务
1. 入驻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向消费者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消费者要求开具发票的,经营者不得拒绝,不得额外收取费用,不得要求消费者提供不合理证明材料。
九、 店铺终止经营公示要求
1. 入驻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应当提前30 日在店铺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终止经营的时间、退款方式、售后服务承接方案等信息。
2. 经营者应当妥善处理终止经营前的订单,保障消费者已购商品的售后服务权益。未妥善处理的,平台有权拒绝其退出申请,并追究相应责任。
十、 商品交付与物流风险责任
1. 入驻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和责任。
2. 若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物流风险责任按照消费者与物流服务商的约定执行;但经营者仍需保证商品交付时的完好状态。
3. 因经营者原因导致商品延误送达、损毁、丢失的,经营者应当依法予以补发、退换或赔偿。
十一、 押金收取与退还规则
1. 入驻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在店铺页面显著位置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条件和时限。
2. 严禁经营者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的押金退还申请。
3. 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退还条件的,经营者应当在收到申请后7 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
十二、 申诉机制
1. 平台对入驻经营者采取罚款、暂停店铺、清退等权益负面影响措施时,应当书面告知经营者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平台规则的具体事实、理由和依据。
2. 入驻经营者对平台的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通知后7 个工作日内,通过平台指定的申诉渠道提交申诉材料。
3. 平台应当在收到申诉申请后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复核过程中,申诉人提出人工判定要求的,平台应当采用人工判定方式处理,并将复核结果及时告知申诉人。
十三、 规则制定与修改程序
1. 平台修订本规范及相关规则时,应当在平台网站、应用程序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7 个工作日。涉及用户数量巨大、修改内容较多、关系各方重要权益的,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15 个工作日。
2. 平台应当全面如实归纳整理征求意见过程中收到的反馈,对合理意见予以采纳;对未采纳的意见,应当说明理由,并将相关资料留档备查,保存时间自征求意见结束之日起不少于3 年。
3. 修订后的规则应当至少在实施前7 个工作日予以公示;涉及重大权益调整的,应当至少提前15 个工作日公示,并设置合理过渡期。
4. 入驻经营者不接受规则修改内容的,有权要求退出平台,平台不得以设置不合理条件等方式阻止,并应当按照修改前的规则据实退还相关费用。
十四、 其他合规要求
1. 入驻经营者应当遵守《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关于信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相关规定,不得非法收集、使用、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
2. 平台禁止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入驻经营者参加推广促销活动、开通非必需增值服务、独家经营等不合理限制经营行为。
3. 本规范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平台发布的其他规则执行。若本规范内容与法律法规相冲突,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4. 本规范自2026年 2月 1 日起施行。原《聊聊云购与聊胜一筹线上平台对入驻经营者的要求和规范》同时废止。
2026年1月30日














